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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11-07    来源:原州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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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为全面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原州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提出五项具体措施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刑检部门的办案人员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法律规定及“两高三部”、自治区一委两院三厅出台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提高办案人员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该项制度适用落实落地。

二是进一步严格程序,提高适用范围。真落实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会签的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告知和适用贯穿于侦查、检察、审判全过程,将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认罪认罚程序规范。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该制度办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任何阶段都适用该程序,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增速不减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配合,完善衔接机制。是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要求侦查机关从立案第一次讯问时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诉讼权利、法律后果,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记录在案附卷移送,从源头上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二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掌握量刑规范适用,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三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确保值班律师工作落实到位,为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进一步紧盯流程落实逐案巡查受理的案件由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分类核查,重点核查案卡填录和法律文书制作两部分。查期间,对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但未规范填录案卡或缺漏法律文书的,巡查人逐案登记,当日点对点精准反馈至案件承办人。对起诉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回头看”,发现应适用而未适用的及时提醒,查缺补漏。

五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压实责任依托区市院的一月一通报制度,我院建立了由检察长抓分管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抓刑检部门10名员额检察官的案件督促办理模式。由刑检部门的内勤每周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通报,对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要求员额检察官逐案分析原因向分管检察长报告,再由分管检察长向检察长报告,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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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州检察